【破产受理】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0/06/23)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307破15号
本院根据曾春梅的申请,于2020年6月23日裁定受理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7号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8室。联系人:张玉婷、徐鹏飞。联系电话:17620445165、1392834578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 十五年律师执业经历,拥有丰富的公司清算与破产事务处理经验,可以为破产案件债权人提供整体破产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债权申报文件☉申报破产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就破产清算/重整方案提出意见☉协助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分配☉破产企业股东责任追诉……
☆ 破产咨询电话:135-1061-7587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