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1/06/2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破317号
本院根据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思卓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9月7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598号;负责人:陈康康;联系人:刘超、邓诗达;联系电话:13609228286、17328359272;传真:0755-8482786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 十六年律师执业经历,深圳律协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丰富的公司清算与破产事务处理经验,可以为债务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方案筹划、债权债务清理、债务重组方案设计/谈判、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破产申请、破产听证、参加债权人会议、解除法定代表人消费限制措施等;可以为债权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债务人破产、准备债权申报文件、申报破产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就破产清算/重整方案提出意见、协助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分配、破产企业股东责任追诉等。
☆ 破产咨询电话:135-1061-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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