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2022-08-02)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9-05 | 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3破申600号



申请人: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紫竹六道路49号敦煌大厦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韦李红。


被申请人: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笋岗仓库区827栋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56183R。


法定代表人:张南英。


2022年7月7日,申请人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以被申请人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成立于2001年4月16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4日作出(2018)粤0303清申003号民事裁定,裁定对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2019年4月12日,指定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经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调查,截至2022年3月31日,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财产1217682.95元,现有负债3070850.88元。


本院认为,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财产调查发现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向本院申请对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黄 新


审判员谢继宇


审判员 夏 静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杨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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