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受理公告(2024-04-16)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4-24 | 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113号



本院于2024年3月14日裁定受理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4月16日,本院裁定对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4年4月19日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10号奥康德集团11层2号;联系人:何水莲、刘波、徐海幼;联系电话:13794997372、18566191609、1371509060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15:00于本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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