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航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公告(2025-07-11)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7-15 | 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316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4月22日裁定受理黄健林对深圳新航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新航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查明在本案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深圳新航川科技有限公司清偿了全部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11日裁定终结深圳新航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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