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190号之一
2025年3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黄小凤、王沈振跃、陈健、冯亮对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依据管理人对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确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6月30日裁定宣告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深圳企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