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528号
2025年6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艾埃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担任艾埃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艾埃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7楼01;联系人:李耀辉、余佳 敏;联系电话:13823367893、1302886705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艾埃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艾埃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破产法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