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236号之二
2025年2月17日,本院裁定受理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未能接管到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故无法对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依据管理人对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申请本院宣告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1月5日裁定宣告深圳市重城磁铁制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