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5-11-28)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01-24 | 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03破12号



2025年11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尚宽(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2月2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益田御龙华府1A座营销中心8楼804;联系人:祁慧芬、李福康;联系电话:13694997620、186811611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弘酒家(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14 时30分在深圳破产法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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