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公告(2025-10-24)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11-05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231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2月18日裁定受理曹阳阳对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管理人对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债权人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0月24日裁定宣告荟弘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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